30350.钛及钛合金牙种植体
一、检验依据
1.YY 0315-2016 《钛及钛合金牙种植体》
2.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所属标准 | 条款 | 判定原则 | 是否允许复检 | 复检样品 | 备注 |
1 | 牙种植体化学成分(Fe和C元素) | YY 0315-2016; 产品技术要求 | 5.1.1; / | 全部合格 | 是 | 留样 | |
2 | 显微组织 | YY 0315-2016; 产品技术要求 | 5.2; / | 1[0,1] | 是 | 原样 | 材质非GB/T 13810中牌号不按YY 0315-2016检验 |
3 | 外观 | YY 0315-2016; 产品技术要求 | 5.4.1; / | 5[0,1] | 是 | 原样 | |
4 | 表面缺陷 | YY 0315-2016; 产品技术要求 | 5.4.2; / | 5[0,1] | 是 | 原样 | |
5 | 无菌 | YY 0315-2016; 产品技术要求 | 5.7; / | 全部合格 | 否 | 不允许复检 | 非无菌供应不测此项 |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若所抽产品为2018年1月1日之前生产,则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判定。
5.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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