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文胸、内裤 | 6件/条/套(其中备样2 件/条/套) |
其他 | 2件/条/套(其中备样1 件/条/套) |
注: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
2 检验依据
表2 针织内衣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8878—2023 针织内衣
GB/T 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73006—1995 腈纶针织内衣
FZ/T 73011—2013 针织腹带
FZ/T 73016—2020 针织保暖内衣 絮片型
FZ/T 73019.1—2017 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FZ/T 73019.2—2020 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FZ/T 73022—2019 针织保暖内衣
FZ/T 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FZ/T 73033—2009 大豆蛋白复合纤维针织内衣
FZ/T 73035—2010 针织彩棉内衣
FZ/T 73046—2020 一体成型文胸
FZ/T 73066—2020 针织孕产妇文胸
FZ/T 74002—2014 运动文胸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羊绒针织衫等4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年第60号)中的《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1年第15号)中的《女式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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